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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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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为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施行。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参保人和定点医药机构应遵守哪些义务?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会受到哪些惩罚?普洱市中心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医保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这些知识点,一起来看。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医院医保管理质量,帮助医务人员熟练掌握、规范执行国家医保政策,普洱市中心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于近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解读。
同时,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助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接下来,这些宣传资料可助大家进一步了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来源丨普洱市中心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医保科
♦作者丨刀玉琴
♦主办丨普洱市中心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
♦协办丨普洱日报社
♦编辑丨宝政艳、马雨果
♦审核丨邓志勇、罗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