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人民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2020年第一次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确实解决患者看病难,方便患者就医的问题,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制定以下制度:
一、医院所有专科、专家门诊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由门诊部统一协调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不断完善门诊预约挂号管理,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工作由门诊导医台负责。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微信挂号等多渠道预约挂号方式为患者提供方便,提前预约不超过3天,当天专家号不预约。
三、预约挂号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预约挂号方式:
1、现场预约:患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诊一楼挂号收费室窗口进行预约。
2、电话预约:直接拨打“0879—2836858”门诊导医台预约即可。
3、网上预约:登录思茅区人民医院自助服务平台的“预约挂号”窗口注册登记,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五、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挂号收费室预约取号窗口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预约号,时间为上午8:00—10:30,下午14:30—16:00,过时号额将不予保留,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预约挂号的取消:如预约患者确定不来就诊,应在就诊日之前通知预约挂号处取消预约挂号,否则记违约一次。对于无故违约两次者,将作为低信誉度患者,取消其预约挂号资格。
七、出诊专家因临时调岗、出差等原因造成出诊时间有变,导医台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及时通知患者,并推荐同等资历的其他专家为患者进行诊治或者在专家下次出诊时再次进行预约。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思茅区人民医院预约诊疗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