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住院就医时,医院应根据医保提供的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认真审查社会保障卡、离休干部就诊证、身份证、相关待遇就诊证,确保卡(证)有效、人卡(证)相符。
2.凭无效证件或使用他人证件冒名就诊所发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3.医院收治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医保只按一次住院结算费用。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保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因违法犯罪、吸毒、酗酒、自伤自残、打架斗殴、交通肇事。
5.您应该严格遵守医院制度,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
6.记住您的主管医生、负责护士、科主任和护士长的姓名。
7.您有权拒绝医护人员不当的要求。
8.床下不乱放物品、脸盆、痰盂,鞋子放架上,床头柜上面只放水壶和水杯。
9.危重病人及家属陪住者,要保持病房安静、安全、清洁、整齐,请不要把毛毯、水壶、脸盆、带到病房,病房内不得使用加热电器和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