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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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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对已建设完成的新增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该项目委托云南核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新增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医院邀请有关单位及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组织召开了验收会,形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起20个工作日。
电话:0879-2885770
通讯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附件: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新增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验收报告.pdf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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