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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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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 8 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普医保发〔2025〕49 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规范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普医保发〔2025〕63号)及《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普医保发〔2026〕27号)文件精神,我院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和市场情况依法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现将以下项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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