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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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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思茅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普洱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思茅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引专业技术人员15名。
一、招引岗位及人数
招引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岗位表》(附件1)。
二、招引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引对象
全国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引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引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有关事项说明
招引后,报名人员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招考岗位所在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具体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三、招引程序
采取业绩评价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业绩评价、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招引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招引资格。
(一)发布公告
招引公告在思茅党建、茶城思茅微信公众号和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网络平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报名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19日止(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九楼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879-2836065。
报名材料:
(1)《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2)《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工作业绩表》及支撑材料原件1份(附件3)。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表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进修证等原件、复印件1份(其中医师资格证、执业证需复印全部内容)。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月2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不予资格审查。
4.职位裁减及补报
招引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递减招引岗位数量、裁减岗位或者适当放宽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岗位裁减情况在思茅党建、茶城思茅微信公众号和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网络平台公布。对于报名裁减岗位的人员,如条件符合其他岗位的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业绩评价
2023年9月26日-9月27日,业绩评价评委组对审核通过的《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业绩评价表》(附件3)进行打分,总分值100分。
加分项目:(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分,博士研究生5分。在读研究生1分,取得硕士学位2分,取得硕士研究生3分,在读博士4分。(2)副高级3分、正高级5分。加分均要求提供与报名专业相符的证书为准。
总成绩=业绩评价成绩+加分项目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2的按照总成绩大于等于70分的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思茅党建、茶城思茅微信公众号和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网络平台公布。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进修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业绩经历(学术任职文件/证书、专利证书/文件、课题证书/文件,新技术新项目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上证件和材料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九楼人力资源部进行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支付。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最终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思茅党建、茶城思茅微信公众号和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调动并查实的,不予调动,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四、回避
招引实行回避制度,业绩评价评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纪律
(一)招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招引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招引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招引资格。
(四)对于招引过程中发现的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引工作信息公告通过思茅党建、茶城思茅微信公众号和思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mqzf.gov.cn/)等网络平台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了解招引后期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招引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招引资格。
(六)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岗位表
2.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报名表
3.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业绩情况表
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岗位表(点击下面二维码识别下载查看)
附件2: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报名表(点击下面二维码识别下载查看)
附件3:普洱市思茅区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引业绩情况表(点击下面二维码识别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