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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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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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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医院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现需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YC2020029)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服务基本费):5万元

  3.1成效附加费另计,若有(审核差异在核定造价5%以内的金额不计取成效附加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最高上限不得高于《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中收费基准费率。

  3.2以上服务基本费、成效附加费由投标方自行报价。

  4.采购内容:思茅区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含附属工程),对工程量进行实地测量,对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5.编制周期:20日历天,自施工单位递交竣工结算资料起至审核单位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止。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配合审计行政部门完成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后止。

 6.质量要求: 所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要求及云南省现行相关计价文件进行编制、审核,提供完整详尽的存档资料。所有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1.2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公司资质证书中的技术负责人)。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1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所有原件查验后退还)

  1.2拟派人员须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信用记录信息截图:①在“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要求内容都必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鲜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8日正常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 时。(报名时向采购人获取询价文件格式文本(电子版))。

  3、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九楼 招标办。

  4、询价时间:2020年9月30日09:00。

  5、询价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九楼会议室(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三、现场询价资料及相关安排

  1、按时参加采购询价;

  2、投标文件要求:请制作装订成册(一正一副)规范的询价文件,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的询价文件;

  3、询价文件中应有基本信息的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概况、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拟派人员须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等。

  4、我方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询价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我方组织院内专家以我方实际情况及性价比综合评审。

  6、询价后我方将与选中的供应商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一旦被选中,必须按时提供服务,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以后不得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

  8、无报名或报名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待二次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将在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本采购项目需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3、采购项目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监督

  本次询价全程由纪检监察室或纪委监督。

  六、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1、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8987918116 

             刘老师 13577987710

  2、采购人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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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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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9-283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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