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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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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就业见习工作相关措施,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见习岗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原则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见习生申请条件及相关岗位要求
接受对象:要求为2022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且目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过就业见习协议的毕业生,持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接受见习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29日(8:00-11:30,14:30-17:30);
地点:思茅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思茅区振兴北路8号);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原件及就业见习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经审核材料符合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三)招考方式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用工方式
签订普洱市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1年。
五、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现行就业见习补贴待遇执行。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性质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有一次复查的机会。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签订《普洱市就业见习协议》。
八、其他事宜
1.上级部门有新要求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附件:《普洱市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
咨询电话:0879-2836065 18987923070
联系人:范老师、李老师
来源丨普洱市中心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作者丨范照美
主办丨普洱市中心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
协办丨普洱日报社
编辑丨宝政艳、马雨果
审核丨邓志勇、李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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